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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然气工程施工规章制度

时间:2026-04-02 21:32:23
天然气工程施工规章制度(通用5篇)

天然气工程施工规章制度(通用5篇)

随着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需要使用制度的场合越来越多,制度是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到底应如何拟定制度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天然气工程施工规章制度(通用5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天然气工程施工规章制度1

工程名称:拉萨市供暖试点入院工程庭院管网七标段

1 燃气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

施工安全保证体系必须保证以下内容:现场项目管理机构应有安全管理机构;施工项目负责人应是安全负责人,并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员;施工项目与班组必须设不脱产的安全员;各级安全员应当由主管部门对其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各类施工管理人员及施工人员必须经安全培训合格后上岗;特殊作业人员必须具有主管部门颁发的资格证书及上岗证。

2 临时工棚的安全管理

① 工棚的设立

工棚地点的选择应由施工队长、相关工程师在进场前会同有关部门共同确定。工棚地点应避开高压线、排洪暗渠、可能产生滑坡的山坡边、小区主要道路进出口,并应尽量避免设置在地下室。搭建工棚的材料应使用非易燃材料。工棚的架设应坚固,并具有抗台风、防雨、防潮的功能。工棚应分间 设置,住人间必须和工具设施存放间分开设置。

② 防火、用电要求

工棚内必须配备一定数量的灭火器,灭火器应由专人负责管理,并定期检查,确保灭火器性能良好可用。住人间内不得存放易燃物品。设置在地下室的工棚,不得使用、存放液化石油气瓶。工棚内不得使用电炉,并禁止在床上吸烟。工棚内的电线布置应由队内具有电工专业知识的人员负责布设,其他人员不得随意拉接电线。工棚用电原则上应装设控制箱,室内拉设的电线应敷设在套管内并固定,架空电缆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车辆等损坏,不得在电线上悬挂物品。指定专人负责用火、用电的安全监督。

③ 材料存放

材料应分类堆放,乙炔、氧气瓶必须分开存放在不易碰撞的地方。防腐材料、聚四氟乙烯胶带、进口设备、施工机具等不得露天堆放;露天堆放的材料必须固定,并应有防水淹、防雨淋、防滑散、防盗窃措施。易燃物品如油漆等应做到随领随用,未用完的易燃物应放入密闭容器内,存在指定地点。

④ 半成品的加工

施工中使用的半成品应在工棚附近的开阔场地加工。由于特殊原因必须在工棚内加工的,只能进行套丝、管件组装等冷加工。

⑤ 工棚的检查

工棚中应设置必要的警示标志和施工涉及的管理制度,并明确工棚负责人和安全员。工棚内只能住本公司施工人员,并办理相应的手续。大型工棚应有专人值守,防止闲杂人员随意进入。负责值守的人员和负责用火用电安全的人员,应对工棚进行相应的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汇报。施工班组长应每天对工棚用火、用电、材料堆放、半成品的加工等进行全面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上报。施工队长每周至少到工棚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确认符合要求,不留隐患。台风、暴雨来临前,施工队应组织检查工棚的防风、防洪情况,发现隐患及时采取措施,确保人身安全。在雷雨季节,施工单位应组织检查工棚的防雷及用电设备。

3 临时用电的安全管理

燃气施工临时用电具有开放性、暂时性、可变性、地域环境多样性等特点。其运行条件相对较差,安全性相对降低,极易由于电气故障而造成人员触电伤害和财产损失。为了提高施工用电的安全可靠性,必须结合施工现场实际和临时用电工程的特点,采取一些有针对性的措施:采用接地、接零保护系统;采用二级漏电保护系统;采用三级配电;规范配电线路的敷设;规范配电装置的电气配置和使用;规范电动建筑机械的安全装置和使用条件;规范电气照明设施;规范电工的专业性。

4 高空、临边作业的安全管理

燃气立管敷设在外墙时,经常要进行攀登作业、悬空作业、临边作业、洞口作业及上下交叉作业。一些洞口、临边及外墙,虽然都设置了防护栏杆、安全网及脚手架,但是高空坠落事故时有发生。因此,对高空作业的安全技术措施必须特别留意以下有关事项:技术措施及所需材料机具要完整地列入施工计划;进行技术教育和现场技术交底;所有安全标志、工具和设备等,在施工前逐一检查;做好对高空作业人员的考核、持证和体检。在整个施工过程中为保证不出纰漏,不发生安全事故,还要做到以下4点:发现安全措施有隐患时,做到及时解决,必要时停止作业;遇到各种恶劣天气时,必须对各类安全措施进行检查、校正、修理,使之完善;现场的水、雪、冰霜等必须清除;搭设防护棚和安全设施,设警戒区,有专人防护。

在高层建筑外墙立管的安装作业中,施工工程质量及安全成为施工环节的重点。笔者在施工管理中不断总结摸索出一套较为可行的施工方法,采用在高层建筑屋顶适当的位置上安装小型蜗轮蜗杆起重机、单滑轮、钢丝绳,组合成简易的吊装设备,对ф89~ф159燃气立管进行吊装,分段焊接安装,保障了高层建筑燃气立管安装的工程质量和施工人员的安全。

5 防止物体打击的安全管理

燃气施工中,在恶劣天气情况下,极易遭受坠落物的打击,造成人身伤害。为有效防止物体打击,必须做到:进入施工现场必须佩戴安全帽,不得随意堆放物品,高处堆积物必须采取有效的固定措施,建筑垃圾必须按指定地点、指定方式投放,禁止在脚手架及高空中抛接物体,材料、机具的传送须配有安全绳,在危险的区域必须有可靠的围护设施和有明显的禁入标志,并加强监督和检查。

6 施工机械使用的安全管理

① 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对于重型机械的拆装、重大构件的吊装、运输、机械保养、修理作业,要提出保障人身和机械安全的措施。

② 认真进行机械安全检查。包括机械本身的故障和安全装置的检查,消除隐患,确保安全装置灵敏可靠。还要进行机械施工条件、现场环境的检查。

③ 杜绝机械责任事故。应杜绝由于操作不当、违章作业、维护保养不当、修理质量不合格、带病运转、管理不严、保管不善、指挥失误等造成机械损坏、人员伤亡的机械责任事故。

④ 机械设备发生故障后,应由专人排除,严禁操作人员擅自拆除,避免因此而造成事故。

⑤ 机械在运动中,严禁对其进行维修、保养和调整作业。

⑥ 操作人员在机械上进行高空作业时,必须戴安全带,严禁从高处往下投掷物件。

7 挖掘作业的安全管理

埋地燃气管道施工时,要进行大量的挖掘作业。在施工过程中,由于受土壤结构、硬度、地下水位、天气等影响,开挖管沟及沟内作业时易发生塌方事故,因此,要特别注意以下事项。

① 在施工前了解清楚气象、水文地质资料、地下管道资料,编制好挖掘作业方案。

② 施工作业时,如发现有不能辨认的物品或未预料到的各种管道或电缆时,应立即停止作业,进行上报。

③ 开挖管沟时,要按规定的坡度放坡。若受场地限制不能放坡或 ……此处隐藏11510个字……管沟时,均应设置在套管中,并应考虑沉降的影响,必要时应采取补偿措施。套管与基础、墙或管沟等之间的间隙应填实,其厚度应为被穿过结构的整个厚度。套管与燃气引入管之间的间隙应采用柔性防腐、防水材料密封。

7、建筑物设计沉降量大于50mm时,可对燃气引入管采取如下补偿措施:

A、加大引入管穿墙处的预留洞尺寸。

B、引入管穿墙前水平或垂直弯曲2次以上。

C、引入管穿墙前设置金属柔性管或波纹补偿器。

8、气引入管的最小公称直径应符合下列要求:

A、输送人工煤气和矿井气不应小于25mm;

C、 输送气态液化石油气不应小于15mm。

9、气引入管阀门宜设在建筑物内,对重要用户还应在室外另设阀门。

10、湿燃气的引入管,埋设深度应在土壤冰冻线以下,并宜有不小于0.01坡向室外管道的坡度。

11、下室、半地下室、设备层和地上密闭房间敷设燃气管道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A、净高不宜小于2.2m。

B、应有良好的通风设施,房间换气次数不得小于3次/h;并应有独立的事故机械通风设施,其换气次数不应小于6次/h。

C、应有固定的防爆照明设备。

D、应采用非燃烧体实体墙与电话间、变配电室、修理间、储藏室、卧室、休息室隔开。

E、应按本规范第10.8节规定设置燃气监控设施。

F、燃气管道应符合本规范第10.2.23条要求。

G、当燃气管道与其他管道平行敷设时,应敷设在其他管道的外侧。

H、地下室内燃气管道末端应设放散管,并应引出地上。放散管的出口位置应保证吹扫放散时的安全和卫生要求。

注:地上密闭房间包括地上无窗或窗仅用作采光的密闭房间等。

12、 液化石油气管道和烹调用液化石油气燃烧设备不应设置在地下室、半地下室内。当确需要设置在地下一层、半地下室时,应针对具体条件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并进行专题技术论证。

13、 敷设在地下室、半地下室、设备层和地上密闭房间以及竖井、住宅汽车库(不使用燃气,并能设置钢套管的除外)的燃气管道应符合下列要求:

13.1、 管材、管件及阀门、阀件的公称压力应按提高一个压力等级进行设计;

13.2、 管道宜采用钢号为10、20的无缝钢管或具有同等及同等以上性能的其他金属管材;

13.3、 除阀门、仪表等部位和采用加厚管的低压管道外,均应烽接和法兰连接;应尽量减少焊缝数量,钢管道的固定焊口应进行100%射线照相检验,活动焊口应进行10%射线照相检验,其质量不得低于现行国家标准《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36-98中的Ⅲ级;其他金属管材的焊接质量应符合相关标准的规定。

13.4、燃气水平干管和立管不得穿过易燃品仓库、配电间、变电室、电缆沟、烟道、进风道和电梯井等。

13.5、 燃气水平干管宜明设,当建筑设计有特殊美观要求时可敷设在能安全操作、通风良好和检修方便的吊顶内,管道应符合本规范第10.2.23条的要求;当吊顶内设有可能产生明火的电气设备或空调回风管时,燃气干管宜设在与吊顶底平的独立密封∩型管槽内,管槽底宜采用可卸式活动百叶或带孔板。

燃气水平干管不宜穿过建筑物的沉降缝。

13.6、燃气立管不得敷设在卧室或卫生间内。立管穿过通风不良的吊顶时应设在套管内。

13.7、 燃气立管宜明设,当设在便于安装和检修的管道竖井内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3.7.1、燃气立管可与空气、惰性气体、上下水、热力管道等设在一个公用竖井内,但不得与电线、电气设备或氧气管、进风管、回风管、排气管、排烟管、垃圾道等共用一个竖井;

13.7.2、竖井内的燃气管道应符合本规范第10.2.23条的要求,并尽量不设或少设阀门等附件。竖井内的燃气管道的最高压力不得大于O.2MPa;燃气管道应涂黄色防腐识别漆;

13.7.3、竖井应每隔2~3层做相当于楼板耐火极限的不燃烧体进行防火分隔,且应设法保证平时竖井内自然通风和火灾时防止产生“烟囱”作用的措施;

13.7.4、每隔4~5层设一燃气浓度检测报警器,上、下两个报警器的高度差不应大于20m;

13.7.5、管道竖井的墙体应为耐火极限不低于1.0h的不燃烧体,井壁上的检查门应采用丙级防火门。

13.7.6、高层建筑的燃气立管应有承受自重和热伸缩推力的固定支架和活动支架。

13.7.8、 燃气水平干管和高层建筑立管应考虑工作环境温度下的极限变形,当自然补偿不能满足要求时,应设置补偿器;补偿器宜采用Ⅱ形或波纹管形,不得采用填料型。补偿量计算温差可按下列条件选取:

13.7.8.1、有空气调节的建筑物内取20℃;

13.7.8.2、无空气调节的建筑物内取40℃;

13.7.8.2、沿外墙和屋面敷设时可取70℃。

14、 燃气支管宜明设。燃气支管不宜穿过起居室(厅)。敷设在起居室(厅)、走道内的燃气管道不宜有接头。

当穿过卫生间、阁楼或壁柜时,燃气管道应采用焊接连接《金属软管不得有接头),并应设在钢套管内。

15、 住宅内暗埋的燃气支管应符合下列要求:

15.1、暗埋部分不宜有接头,且不应有机械接头。暗埋部分宜有涂层或覆塑等防腐蚀措施。

15.2、暗埋的管道应与其他金属管道或部件绝缘,暗埋的柔性管道宜采用钢盖板保护。

15.3、 暗埋管道必须在气密性试验合格后覆盖。

15.4、覆盖层厚度不应小于1Omm。

15.5、覆盖层面上应有明显标志,标明管道位置,或采取其他安全保护措施。

16、 住宅内暗封的燃气支管应符合下列要求:

16.1、 暗封管道应设在不受外力冲击和暖气烘烤的部位。

16.2、 暗封部位应可拆卸,检修方便,并应通风良好。

17、 商业和工业企业室内暗设燃气支管应符合下列要求:

17.1、可暗埋在楼层地板内;

17.2、可暗封在管沟内,管沟应设活动盖板,并填充干砂;

17.3、燃气管道不得暗封在可以渗入腐蚀性介质的管沟中;

17.4、当暗封燃气管道的管沟与其他管沟相交时,管沟之间应密封,燃气管道应设套管。

18、民用建筑室内燃气水平干管,不得暗埋在地下土层或地面混凝土层内。

工业和实验室的室内燃气管道可暗埋在混凝土地面中,其燃气管道的引入和引出处应设钢套管。钢套管应伸出地面5~250px。钢套管两端应采用柔性的防水材料密封;管道应有防腐绝缘层。

19、 燃气管道不应敷设在潮湿或有腐蚀性介质的房间内当确需敷设时,必须采取防腐蚀措施。

输送湿燃气的燃气管道敷设在气温低于O℃的房间或输送气相液化石油气管道处的环境温度低于其露点温度时,其管道应采取保温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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