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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协议书

时间:2025-08-15 21:37:18
【精品】股东协议书三篇

【精品】股东协议书三篇

在发展不断提速的社会中,大家逐渐认识到协议的重要性,签订协议可解决或预防不必要的纠纷。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对拟定协议很是头疼的,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股东协议书3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股东协议书 篇1

【】:身份证号码【】(或企业工商注册登记号【】),【】公司的股东,截至本协议签署日,其持有【】公司【】%的股权。

【】:身份证号码【】(或企业工商注册登记号【】),【】公司的股东,截至本协议签署日,其持有【】公司【】%的股权。

——以上两位签署方合称“两方”——

为明确两方之间的一致行动人关系,两方在遵守平等自愿的基础上,通过友好协商,就两方作为【】公司股东期间达成以下一致行动协议。

一、一致行动内容

两方同意,两方作为【】公司股东期间,将在行使股东权利的事项上采取一致行动,该等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一)依法行使股东会或股东的召集权、提案权;

(二)依法行使投票表决权;

(三)依法行使董事、监事候选人的推荐提名权;

(四)依法行使股东相关诉讼权利;

(五)其他所有可采取一致行动的股东权利。

两方共同或任何一方作为【】公司的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则其任职高管职务期间,在行使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文件中规定的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职权的事项上采取一致行动。

二、一致行动期限

两方确认,在作为【】公司股东期间,无论其具体持股比例是否发生变化、持股期间是否有中断,两方均应按照本协议的约定行使相关权利及进行相关事项。

三、协议生效

本协议一经两方签字后立即生效,并且在不违反中国法律法规的情形下,本协议长期有效。

四、其他

两方同意,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两方所达成的一致行动将被认定为一项不可撤消的指令。就本协议的其他未尽事宜,两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并签署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两方股东签字:

年 月 日

股东协议书 篇2

甲方: 法定代表人: 职务:董事长

地址: 电话: 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 职务: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以资本出资的形式入股乙方一事达成本协议,以资遵照履行:

第一条 甲方以其所合法持有的_____万元作为资本资产入股乙方。

第二条 乙方目前的经营状况及资产状况:

乙方的经营状况: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的资产状况: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经甲乙双方以协商作价的方式确定乙方专利技术(sdf污泥合成燃料)的总价值人民币为_____万元。

在甲方资本入股后,取得乙方百分之_____的股份,剩余百分之_____的股份由乙方现有股东按原出资比例持有。

第四条 甲方资本入股乙方后,获得该乙方专利技术的设备制造权,该设备制造权

必须是甲方所独有的。

第五条 本协议签订后_____日内,甲乙双方到工商部门办理股权变更手续。

第六条:本协议的期限以及甲乙双方关于公司股权质押、转让、赠与的限制通过《公司章程》另行约定。

第七条:甲方承诺在本协议签订之时,已清楚了解乙方的债权债务状况,并认可前述债权债务均计入乙方今后的盈亏财务报表进行财务会计核算。

第八条:甲方权利和义务

1、 甲方按照协议约定出资,并按出资比例享有股东所有权利。

2、 甲方按照协议享有依靠乙方专利技术的设备生产制造权。

3、甲方作为股东享有法律规定的的股东应有的权利,包括随时要求查看财务账目,并按规定的股份,按股分红,支付形式以_____支付。

4、甲方作为股东有义务负责开展业务,扩展市场。

第八条: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现有股东按照在甲方入股后所持有的股份份额享有股权所拥有的法定权利。

2、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供但不限于sdf污泥合成燃料专利技术及设备制造技术,为甲方的生产制造提供技术支持和技术培训。

3、乙方保证其对现有的技术持有合法所有权,并保证在这些技术实施中,不会产生侵权纠纷,否则由乙方以其在本协议签订前的自有资产承担全责。乙方同时保证其技术及技术背景在同行业中的先进性和可行性。

4、乙方现有股东在任股东期间和离开后五年内,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以任何名义在他处从事或者以他人名义从事与公司经营类似或有竞争业务的工作,也不得以任何名义设立与公司经营类似或有竞争业务的企业。

乙方及乙方现有股东不得将其技术成果、商业秘密或其他知识产权有偿或无偿地泄漏、披露、让他人使用,或自用于无益于公司的用途。在遵守保密制度的前提下,为公司利益在公司内部的使用和披露行为不受此限。

5、乙方现有股东作为股东享有法律规定的的股东应有的权利,包括随时要求查看财务账目,并按规定的股份,按股分红。

6、为保持公司的稳定性,本协议签订五年后,乙方现有股东确因特殊需要将其股权质押、转让或赠与第三方时,甲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认购权。

第九条:公司按照公司章程,经股东会表决需要追加投资或者因经营发生亏损需要弥补亏损的,甲方以及乙方现有股东按照股权的比例承担出资。

第十条:违约责任

甲方提供运作资金与乙方负责技术研发,是双方合作的基础,也是保证公司整体运作的基础。以下行为构成根本违约:

1、乙方及其现有股东违反竞业禁止规定,或将公司的技术成果、商业秘密或其他知识产权泄漏、披露或让他人使用,或者擅自使用无益于公司的用途,给甲方以及公司造成损失的,难以计算数额的,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_____万元。构成对甲方侵权的,甲方另有权按照侵权产品销售额的_____追究责任,同时甲方有依法律规定通过司法程序保护其股东权益的权利。

2、乙方技术在同行业中缺乏先进性或者可行性的,又或者乙方拒绝提供技术指导或非经甲方同意停止技术研发的,乙方须向甲方支付_____万元违约金。

第十一条:知识产权

甲方向乙方依法注资后,与该专利技术相关产品的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开发产品以及相关的知识产权等属于甲乙双方共有。

第十二条:其他

1、未尽事宜双方可以通过《公司章程》或者签订补充协议另行约定,《公司章程》以及补充协议与本协议一同生效,《公司章程》约定不同于本协议的,以本协议为准,本协议与补充协议条款内同相冲突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2、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产生的争议,双方应当通过协商解决,不能达成一致的,任何一方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本协议一式 份,甲乙双方及乙方现有股东各持_____份,自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

股东协议书 篇3

第一章总则

_________、_________和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根据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就共同投资成立_________(以下简称公司)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二章股东各方

第一条本合同的各方为:

甲方: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住址: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住址: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住址:_________

第三章公司名称及性质

第二条公司名称为:_________。

第三条公司住所为:_________。

第四条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_________。

第五条公司是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甲乙丙三方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的债权债务承担责任。各方按其出资比例分享利润,分担风险及亏损。

第四章投资总额及注册资本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______整(rmb_________)。

第七条各方的出资额和出资方式如下: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丙方:_________。

五章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八条公司的经营宗旨:_________。

第九条公司经营范围是:_________。

  第六章股东和股东会

第一节股东

第十条各方按照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缴纳出资后,即成为公司股东。公司股东按其所持有股份的份额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第十一条公司股东享有下列权利:

(一)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利益分配;

(二)参加或者推选代表参加股东会及董事会并享有表决权;

(三)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行使表决权;

(四)对公司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质询;

(五)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合同的规定转让所持有的股份;

(六)依照法律、公司合同的规定获得有关信息;

(七)公司终止或者清算时,按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参加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

(八)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合同所赋予的其他权利。

第十二条公司股东承担下列义务:

(一)遵守公司合同;

(二)依其所认购的股份和入股方式缴纳股金;

(三)除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外,不得退股;

(四)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合同规定应当承担的其他义务。

第十三条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过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

第十四条公司的股东在行使表决权时,不得作出有损于公司和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决定。

第二节股东会

第十五条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

第十六条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三)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

(四)审议批准董事会或执行董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监事会或监事的报告;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七)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八)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九)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十)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

(十一)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十二)修改公司合同;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

第十七条股东会的决议须经代表二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但有关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及修改公司合同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第十八条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第十九条股东会会议每年召开-次。代表四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者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会议。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董事长指定其他董事主持。

第二十条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

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七章董事和董事会

第一节董事

第二十一条公司董事为自然人。

第二十二条《公司法》第57条、第58条规定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

第二十三条董事由股东会推选或更换,任期三年。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董事在任期届满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第二十四条董事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合同的规定,忠实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利益。董事应承担以下义务:

(一)在其职责范围内行使权利,不得越权;

(二)非经公司合同规定或者董事会批准,不得同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三)不得直接或间接参与与公司业务属同一或类似性质的商业行为,或从事损害公司利益的活动;

(四)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取得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财产;

(五)不得挪用公司资金,或擅自将公司资金拆借给其他机构;

(六)未经股东会批准,不得接受与公司交易有关的佣金;

(七)不得将公司资产以其个人或其他个人名义开立帐户储存;

(八)不得以公司资产为公司的股东或其他个人的债务提供担保;

(九)未经股东会同意,不得泄露公司秘密。

第二十五条未经公司合同规定或者董事会的合法授权,任何董事不得以个人名义代表公司或者董事会行事。

第二十六条董事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视为不能履行职责,董事会应当建议股东会予以撤换。

第二十七条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董事辞职应当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

第二十八条如因董事的辞职导致公司董事会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时,该董事的辞职报告应当在下任董事填补因其辞职产生的缺额后方能生效。

余任董事会应当尽快召集临时股东会,选举董事填补因董事辞职产生的空缺。在股东会未就董事选举作出决议以前,该提出辞职的董事以及余任董事会的职权应当受到合理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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