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劳动合同汇编九篇
在人民愈发重视法律的社会中,合同的用途越来越广泛,它也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拟定合同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劳动合同9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劳动合同 篇1案情介绍
某公司招聘销售员,陆先生前去应聘,经洽谈协商,双方签订了一份一年期的劳动合同,合同约定:陆先生的工作岗位是销售部销售员;又约定:因公司经营需要或陆先生工作能力等原因,公司可以调动陆先生的工作岗位,陆先生对此可以提出异议,但在改变决定前应当服从工作调动。合同签订后,陆先生开始上班履行劳动合同。
半年后,公司因市场变化而调整经营范围,为此,需对营销人员结构作相应调整。经部门列出的资料分析,公司对各营销人员的工作状态作了考核,经考核排列,陆先生的工作业绩排名缀后。于是,公司即通知陆先生调动其工作岗位至后勤总务部门,并要求择日报到。陆先生认为公司调动其工作岗位是变更合同的行为,因未与本人协商,通知变更岗位不能成立,于是拒绝了公司的工作调动通知。公司经多次通知陆先生去新岗位报到无效后,就以陆先生拒不服从公司的工作安排严重违反劳动纪律为由,根据公司员工手册的规定对陆先生作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处理决定。陆先生不服公司作出的处理决定,双方于是发生争议。
双方理由:
陆先生认为:自己与公司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了工作岗位,公司不经协商即通知调动岗位违反了劳动法关于合同变更的有关规定。要求公司撤销解除合同决定恢复原劳动关系。
公司认为:公司因经营情况变化而调整人员结构,公司调整陆先生工作岗位符合双方合同的约定,陆先生不服从工作安排违反了合同约定并违反了公司规章制度,公司可以依据有关规定作出相应处理。
评析:
本案争议的焦点是公司是否可以根据合同的事先约定变动陆先生的工作岗位。
《劳动法》第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根据该条规定,劳动合同应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即劳动合同的内容主要是双方的权利义务事项。依法确定的权利义务,是双方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遵循的基本准则。为此,《劳动法》第十七条又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该条规定确定了合同中载明的双方权利义务的法律约束力,特别强调了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义务的当事人责任。由此可见,劳动合同中依法确定的权利义务事项,具有双方必须履行的法律约束力。
《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第三十三条也作了相应的规定。根据以上规定,劳动者如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劳动纪律或者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本案中,当事人双方在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内既约定了工作岗位条款,又约定了可以因公司经营需要或陆先生工作能力等原因调动工作岗位的条款,该两项约定依法应都具有法律约束力。履行合同中,公司根据经营需要和陆先生工作能力等原因调动陆先生的工作岗位,
是履行合同约定条款的行为,不是变更合同内容的行为,因此,陆先生应当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服从公司的工作安排。陆先生拒不接受公司的工作安排,既违反了合同的约定也违反了公司的劳动纪律,公司可以依据《劳动法》的规定和企业制订的规章制度对陆先生作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处理决定。
劳动合同 篇21、支付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的赔偿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但不满一年位于劳动者订立劳动的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工资。
2、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条件成立的风险
《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也就是说《劳动合同法》实施后,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超过一年的,就视为双方签订了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3、支付未签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
在一个月的“宽限期”内,如果由于劳动者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合同的,可以不支付经济补偿,超过一个月的,由于劳动者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而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须依法支付经济补偿。
4、未签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随时走人,将导致企业内部人员的流动性,这种流动对企业制度管理不利,对企业文化更是致命;
5、未签劳动合同不能对涉及商业秘密或竟业限制的劳动者进行有效约束。
现实中,没有签劳动合同,可能是因为用人单位的原因,但也有可能是劳动者的原因。而要说未签劳动合同的赔偿的话,那么多半就是因为用人单位的原因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了。此时,单位应向劳动者每月支付双倍工资,但最多支付十一个月。更多劳动合同方面的法律知识,欢迎你到网站进行详细了解。
劳动合同 篇3公约编号
甲方:乙方:
单位名称:姓名:
法定代表人:性别:
拜托代办人:诞生年代:
厂址:家庭住址:
所属区:
根据《上海竟成印刷厂履行全员工作公约制暂行法则》(以下简称《暂行法则》)和上海市工作局《本市全民扫数制企业履行全员工作公约制试行方法》的有关法则:在划一自愿、会商同等的原则下,两边订立公约以下:
一、公约类别和公约期限
1.有巩固期公约践诺期限为年。自年代日起,至年代日止,此中试用期为个月(自一九年代日至一九年代日止);乙方必须为甲方办事期限为年(自一九年代日至一九年代日止)。公约期满应即停止,如甲方工作(出产)必要在两边赞成的前提下,应即续订公约。
2、无巩固期工作公约自年代日起,直至《暂行法则》中商定的条目产生时自行停止。此中乙方必须为甲方办事期限为年(自一九年代日至一九年代日止)。
二、工作岗亭
1.甲方根据出产和工作的必要,并参照乙方的工作技巧或特长,经考核后择优上岗或安排得当的工作。上岗前应根据《上海竟成印刷厂岗亭聘用履行方法》与地点部分签订上岗聘约。上岗聘约为本公约附件。
2.甲方因出产和工作必要或根据乙方的工作本领和表现环境,可变动乙方的工作部分工作岗亭,在收罗乙方定见时,如无特别环境,乙方应以服从为原则。
3.两边有关岗亭聘用、解职等事中项按《上海竟成印刷厂岗亭聘用履行方法》和《上海竟成印刷厂职工下岗待聘的暂行法则》办理。
三、两边的责任和任务
1.甲方应根据国度有关工作保卫、安定出产的标准轨制,采纳有效办法,为乙方供给精良的工作环境和工作前提,加强对 ……此处隐藏10557个字……工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岗位职责和劳动纪律的;
3、 乙方员工不能提供真实有效的健康证明、身份证明的,或提供虚假的健康证明、身份证明的;
4、 乙方员工在工作中谩骂他人或斗殴或以肢体、拳脚相击的;
一经发现,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回或更换,同时乙方必须保证出勤人数,不影响甲方的正常生产工作的进展;对于乙方支付员工的工资低于当地政府最低工资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其立即改正。
(六)甲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标准和支付方式及时支付乙方劳务费用。
(七)甲方应对知悉的乙方有关信息、数据和资料(包括但不仅限于技术、财务、销售方面的信息、数据和资料)及其他信息负有严格保密的责任。
(八)甲方应根据工作需要,保证向乙方开展承包业务所需的工作场地的环境和消防安全,以及所需的劳保用品。
(九)甲方应根据实际情况,适当为乙方员工提供食宿等生活上的帮助。
五、乙方的权利义务
(一)乙方应保证具有履行本合同的法定资质,提供甲方有关生产、营业执照等资质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乙方应保证严格遵守有关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特别是有关员工劳动保障或福利政策,同时承诺遵守甲方的包括安全生产、劳动卫生等各项指导原则。
(三)应根据甲方工作需求,选派符合甲方要求的乙方员工到甲方指定的工作地点工作。
(四)乙方应为派到至甲方的员工办理合法的劳动用工手续,与其建立劳动关系并签订劳动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员工的其他有关证明的原件或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履历表、学历证、身份证等)的复印件,并保证其资料的真实有效性。同时乙方应承诺遵守《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
(五)除经甲方特殊的同意情况外,乙方员工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 身体健康,精神状态良好,并具有合格有效的健康证;
2. 具有初中或以上学历。能有效和清楚地口头和书面表达自己;
3. 未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
4. 未患有职业病鉴定委员会鉴定的职业病。
(六)教育乙方员工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甲方的工作规章制度。
(七)乙方在本合同的执行期内应保守甲方的各项商业秘密,不得将有关资料透露给任何第三方。乙方应教育员工保守甲方的各项商业秘密,如因乙方员工的原因(经甲方允许事宜除外)导致甲方有关的商业秘密泄露,乙方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八)乙方应根据当地政府的有关规定,按月支付其员工的工资,为其员工按规定投缴社会保险及支付其他国家规定相关费用,乙方支付员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政府最低工资规定。
(九)乙方应遵照甲方的制度进行生产管理,并且处理员工与劳动、人事相关的事宜,包括考勤制度的建立、员工离职和违纪处理等。
(十)乙方应教导其员工严格按照甲方的工作描述,生产操作规程等质量标准进行工作。 意外产生的工伤、经济补偿、劳动争议等均由乙方承担。
(十一)除非征得甲方许可,乙方不能随意调换其员工的工作岗位,更不的随意召回其员工(乙方员工辞职除外)。
(十二)因乙方员工所造成乙方外包工作岗位的空缺,乙方应自接到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补齐。
(十三)乙方人员在工作期间发生工伤,乙方应承担工伤认定申请和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以及协调工作,甲方应积极配合。工伤认定申请和劳动能力鉴定申请结束后,由乙方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承担用人单位的义务,并按有关规定执行。若发生可归责于甲方的原因导致的工伤,保险不能理赔的部分由双方协商解决。(因可归责于甲方的原因导致的乙方员工的工伤包括但不限于:甲方人员工作中操作不慎致使乙方员工发生工伤、甲方设备发生泄漏、甲方场地发生安全事故等情形。)
六、费用的结算及支付
(一)甲方按照甲乙双方所约定的标准和方式为乙方员工结算劳务服务费用:
根据双方的约定:
本费用包含乙方员工的工资、保险、乙方的管理费用等双方所明确的所有费用(具体结算参见合作双方月度所传递的费用结算清单及明细)。如实际生产情况与甲方提供的数据有一定的差异时(非乙方原因),或国家法律和政府相关规定与合同签订当时发生变化时(如最低工资标准、社保基数或比例、执行政策、员工福利待遇发生显著变化的等),双方应协商重新调整结算价格和其他相关事项。
(二)乙方管理人员应及时与甲方相关管理部门确认员工的工作表现。
(三)甲乙双方同意上月 1日至上月31日为劳务费的正常结算周期,乙方向甲方开具相应金额的劳务发票,甲方于每月15日前按时付给乙方上月度劳务服务费用。
(四)正常情况下,乙方应保证按甲方的检验计划完成生产。
(五)如甲方发现乙方所完成产品未能满足甲方质量规范,乙方应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更正。
七、违约责任
(一)如乙方提供虚假资质证明材料,不具备履行本合同的合法资质的,甲方有权立即终止本合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二)如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期限提交乙方派往甲方工作的员工的有关证明材料,又无正当理由的,甲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合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予以赔偿。
(三)如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或拖欠员工工资,或支付员工的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规定,甲方可责令其限期改正;乙方逾期未改的,甲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合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予以赔偿。
(四)甲方无故未按期支付乙方本合同项下的劳务服务费用超过10个工作日的,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赔偿损失。
(五)乙方违反中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合同的其他规定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的履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赔偿损失。
八、争议及未尽事宜:
(一)关于本合同的任何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不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
(二)本协议未尽事宜或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相悖的,均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三)任何一方就对方针对本合同项下任何条款的违约行为的自动弃权或重复性弃权不应被视为是对下一次针对同一条款的违约行为、或针对其它条款的违约行为的弃权。
(四)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时,甲乙双方均有权提前终止本合同。
(五)甲乙双方除因书面协商一致外,任何一方均不得将本合同中权利和义务转让给其他第三方。
(六)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甲乙双方所在地区劳动力价格及用工成本进行显著调整,甲乙应本着友好平等协商的原则,积极予以解决。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授权代表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代表:
甲方(签章)
乙方代表:
乙方(签章)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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