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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工作体系上墙制度

时间:2025-08-15 21:42:01
档案工作体系上墙制度(精选19篇)

档案工作体系上墙制度(精选19篇)

在发展不断提速的社会中,我们都跟制度有着直接或间接的联系,制度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制定制度吗?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档案工作体系上墙制度(精选19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档案工作体系上墙制度1

为进一步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促进依法行政,保证档案执法管理工作健康有序发展,根据行政执法责任制的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本局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行政执法质量评估考核的内容

一、组织领导、人员落实

将行政执法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和年度目标管理;

二、制度建立

建立行政执法责任制度、行政执法过错追究赔偿制度、行政执法程序及行政管理办事程序公示制度,并向社会公示;建立行政执法人员法律法规培训学习制度,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台帐齐全、规范。

三、行政执法规范

行政处罚案件按照《行政处罚法》的要求和规定办理,并按有关规定上报审核及备案,做到主体合法、事实清楚、程序合法,适用法律准确。

四、行政许可规范

行政许可符合《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做到程序合法,内容合法,主体合法,并建立工作台帐。

五、普法教育情况

普法教育有年度计划,并按计划组织实施和落实;普法教育三率达标(参加率90%,参考率90%,及格率100%〉。

第二条行政执法质量评估考核的办法

行政执法质量评估和考核,由局行政执法责任制领导小组负责,日常工作由局行政服务科负责,评估考核采取查阅有关文件和资料、调阅工作台帐及抽查案件卷宗、组织法律法规知识考试等方法进行,以百分制评定成绩,综合成绩在60分以上为合格,低于60分为不合格。

第三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行政执法质量评估考核不合格,并取消评先资格。

一、当年有行政败诉或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被人民法院和上级机关撤销或变更的;

二、因工作人员过错、失误侵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权益,造成行政赔偿的;

四、行政执法工作考核低于60分的。

第四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档案工作体系上墙制度2

为了正确实施行政处罚,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档案史志局举行听证,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保障和便利当事人行使陈述权、申辩权和质证权;

(二)公开、公正;

(三)听证主持人与所听证的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四)不得向当事人收取费用。

第二条档案史志局作出下列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

(一)责令停业整顿、责令停止营业等;

(二)对公民处以五千元、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五万元以上罚款。

第三条听证主持人由档案史志局负责人指定。听证主持人可以由一至三人担任,二人以上共同主持听证的,应当由其中一人为首席听证主持人。案件调查人员不得担任听证主持人。

第四条记录员由听证主持人指定,具体承担听证准备和听证记录工作。

第五条听证主持人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应当回避:

(一)是案件的当事人或者当事人的近亲属;

(二)与案件有利害关系;

(三)与案件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的公正听证的。

第六条听证主持人应当公开、公正地履行主持听证的职责,不得妨碍听证参加人行使陈述权、申辩权和质证权,不得徇私枉法,包庇纵容违法行为。

第七条档案史志局应当保障听证经费,提供组织听证所必需的场地、设备以及其他便利条件。

第八条本规则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档案工作体系上墙制度3

为了加强对档案的管理和收集、整理工作,有效地保护和利用档案,更好地为本园地各项工作提供服务,特制订本制度:

一、档安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充分发挥档案的作用。

二、对档案法规定的应当立卷归档的材料,必须按照规定定期向本单位档案管理人员移交,集中管理,任何人不得占为已有。三、应归档的文字材料,必须齐全、完整,保持它们自己的原始资料,区分保存价值,分类整理、立卷,案卷标题简明确切。

四、凡本园教职工因工作需要均有借阅档案的权利,同时具有保护档案的义务。

五、档案管理人员要熟悉本园档案底细,建立台帐,登记制度,主动热情地为利用者提供方便,努力提高档案查准查全率。

六、查阅档案人员必须十分爱护案卷,严禁在案卷上折叠、勾划、涂改、折页、污损等现象发生。

七、妥善管理档案,对破损的档案及时做好修补工作,尽量延长档案寿命,保持库内清洁,严格做到防火、防强光、防尘、防溢、防虫、防鼠、防潮。

八、档案一般不外借出园,确因工作需要,必须经园领导批准后方可出园(不属机密级)。

九、档案是历史的真实记录,国家的宝贵财富,严格做好档案的保护工作,经常检查档案室设施是否破损,墙面是否渗水,门窗是否牢固,确保档案安全。

十、凡需要借阅档案材料者,在办理借阅登记手续后,必须由档案管理人员一同进入档案室,不得借用钥匙单人进入,一般情况在阅览室查阅,特殊情况可在办公室查阅,但必须当天归还。

  档案工作体系上墙制度4

1、为详细记录教师的日常师德行为,真实地评价教师的师德表现,切实增强师德考核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全面实行教师师德档案制度,促进教师职业道德建设的规范化、制度化和日常化。

2、充实考核内容。学校改变过去仅凭一次师德测评决定教师师德考核成绩的做法,建立了师德档案,把教师一学年的典型师德表现及授奖情况、不良师德行为及处罚结果、学年师德承诺、学生评议、家长评议、老师评议、个人师德自评等内容全部纳入师德档案。

3、扩大监督范围。学校建立了师德承诺监督栏,将教师个人师德承诺向学生和社会公示。加强对师德师风的效能察,设计了师德师风调查问卷,抽调人员不定期到学校检查出勤情况及教师日常师德表现,并把领导干部的师德表现作为效能监察的重点,发现问题及时通报,随时记入师德档案,并对负责人予以通报批评。

4、加强自我约束。学校重点抓师德规范的内化,把《荆门市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行为规范》《东宝区教师职业道德行为十条禁令》等印发到各位教职工手中,不定期从网络平台下发师德教育材料,组织开展师德承诺签名活动,与全体教师签订师德目标责任书,并将责任目标纳入师德档案。

5、教师师德档案的建立,增强了教师遵守职业道德规范的自觉性,提高了教师的自律意识,促进了全校教师师德水平的提升。

   ……此处隐藏3245个字……职能部门和团设档案柜分别管理。

(三)全面系统地建立健全学校档案、教师档案和学生档案,学校档案按类以时间为序建立,教师的一般人事档案,一般职务档案和业务档案按人头建立,学生学籍档案按届,按班分类建立。

二、档案立卷

(一)档案人员应按资料收集范围及时收集各种档案资料,并将筛选后的资料分类装订、编制目录,进袋入档。档案袋,档案卷的规格要符合上级有关部门的统一要求。

(二)卷宗必须注明保存的期限。凡注明“暂存”的资料一般以一年为期限;注明“短期”的一般以五年为期限;注明“长期”的由学校根据实际需要决定保存期限。

(三)凡档案资料收集范围细目中未编入,照片档案盒,但确有使用、保存价值的其它资料,学校可根据需要自行决定是否保留。

三、档案补充

(一)教职工任免、考核、晋升专业技术职务、调资、入党、入团、奖惩等材料要及时收入个人档案。

(二)外来文件、函件由收文员(或人事秘书)统一分类编号登记,()交校有关领导阅后,即立卷归档。

(三)校内印发的文件是档案补充的重点,平时校长室、教导处、教科室、总务处、团支部、少先队部应将此类文件分类保存,每学期结束时,集中交档案人员立卷归档。

四、档案转递

教职工因工作调动,需要转递档案,必须按上级有关部门通知的转递项目逐项登记,文书档案盒,严密包封,并加盖密封章,通过机要转递,不得公开邮寄或交本人自带。

五、档案查阅

(一)校外人员来校查阅档案,必须持有单位介绍信,经学校主要领导批准后方可到档案资料室查阅档案;查阅者不得查阅本人或亲属的人事档案、职务档案;未经同意不得摘抄档案材料,经同意摘抄的材料须经档案资料室人员仔细核对并签署意见;查阅者不得将档案材料拿出资料室。

(二)校内人员借阅业务档案、学生学籍档案必须经有关领导同意后方可借阅,并要办理登记手续,会计档案盒,在规定期限内完好无损地归还。

六、档案安全保密

(一)档案资料室门窗要加固,要备有消防器材,保持整洁、干燥,自然通风,严禁吸烟和放置易燃、易爆、易引鼠入室的物品。

(二)档案管理人员不得将无关人员带进档案资料室,不得外泄档案中的机密,档案资料室人员在工作中所用的各种草稿、废纸等,不得乱仍乱抛,应将保密纸处理或销毁。

  档案工作体系上墙制度14

一、认真学习贯彻国家档案工作法律、法规,建立健全机关档案工作制度。

二、收集、整理和保管本机关在工作中形成的各门类档案、资料,监督和指导机关各科室的立卷、归档工作。

三、熟悉所保管档案情况,编制适用的检索工具,及时准确的提供档案、资料,为领导决策和审计工作服务。

四、维护档案的完整和安全,负责档案资料的保护和修复工作。

五、对档案的收集、移交、保管、利用情况进行统计,准确编制档案工作情况统计表,及时上报档案部门。

六、按照有关规定对保管的档案定期鉴定和销毁,并向县档案馆做好档案移交工作。

  档案工作体系上墙制度15

一、根据档案保管期限规定,对保存期满的各类档案按时组织鉴定、销毁。

二、档案的鉴定工作应在分管局长领导下,由主管领导负责组织办公室主任、档案工作人员和业务部门的人员共同组成鉴定小组,按规定进行。

三、销毁失去保存价值的档案许由鉴定小组提出意见,登记造册,写出书面报告,经主管局长批准后,由两人在指定地点监销,并在销毁清册上签字。

四、销毁的档案须在案卷目录中注明,销毁清册应永久保存。

  档案工作体系上墙制度16

一、对本单位各门类、载体档案均由本单位档案室集中保管,案卷质量必须符合规范要求,方予接收入室。全部档案分别按不同门类、载体、保管期限排列、编号、固定位置。

二、库房管理应严格执行《档案库房技术管理暂行规定》做好防火、防高温、防盗、防尘、防潮、防有害生物、防蛀、防有害气体。库房内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三、坚持定期或不定期检查、统计档案,如有破损、字迹褪变、霉变生虫等情况,应及时采取补救措施,确保档案的完整与安全。

四、经常保持库房、柜架整洁整齐,定期对库房内电器、线路、消防设施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档案人员离开库房时,必须切断电源,管好门窗。

五、坚持温湿度侧记和调节,档案库房的温度应控制在14度至24度之间,相对湿度应控制在45%-60%之间。

六、档案库房由专人管理,非库房工作人员未经许可不得擅入,档案交接应严格履行手续。

  档案工作体系上墙制度17

一、 不该说的秘密,绝对不说;不该知道的秘密,绝对不问;不该看的秘密,绝对不看;不该记录的秘密,绝对不记录。

二、 严格执行三密文件登记签字制度,否则,不得传递秘密文件、资料。

三、 不将秘密文件、资料放在不安全的地方。

四、 不携带秘密文件、资料回家,不得将秘密文件、档案资料给家属、子女阅读。

五、 不携带秘密文件、资料参观、浏览、探亲、访友、办私事。

六、 不得擅自翻印、复印、传抄秘密文件、资料。

七、 不在公共场所谈论秘密事项,不在私人通信中涉及秘密内容。

八、 不在普通电话中谈论秘密事项和不用普通邮件寄发秘密文件、资料。

九、 不向废品收购部门出售秘密文件、资料、笔记本,不得私自销毁秘密文件、资料。

十、 不隐瞒失密、泄密事故;保密检查不敷衍,不马虎。

  档案工作体系上墙制度18

一、本局人员借阅档案,必须办理借阅手续。外单位查阅档案或要求出具审计档案证明的,必须持单位介绍信,并经局主管领导审批,进行登记后,方可查阅。

二、借阅人员未经允许,不得抄录、复印和拍照,因工作需要时,须经档案工作人员审核,相关业务科室和办公室主任批准。

三、借阅档案时间一般不得超过半月,并按时归还。如确需继续使用者,应重新办理借阅手续。机密和声响档案一律不得借阅。

四、借阅人员要爱护档案,确保档案的安全,严禁在案卷上勾画、涂改,不得污损、抽页、拆卷、转借及遗失,并应对所借案卷内容注意保密,如违反上述规定将依照《档案法》追究责任。

五、归还档案时借阅人员应向档案工作人员反馈利用效果。

  档案工作体系上墙制度19

一、档案工作人员必须认真贯彻执行《档案法》、《保密法》及审计工作保密规定,带头遵纪守法、严守国家机密,确保档案保密安全。

二、坚持原则,忠于职守,不随意摘抄、传播密级档案内容,不私自复制档案材料。

三、借阅档案的人员要自觉遵守保密制度,不得向无关人员泄露查阅案卷的内容。

四、确应需要查阅机密档案,必须由分管领导和主管领导批准,在档案工作人员陪同下查阅。

五、机密档案要妥善保管,加强保密措施,发现丢失、泄密等问题,要立即报告,迅速采取补救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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