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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地租赁合同

时间:2025-08-15 21:35:42
林地租赁合同

林地租赁合同

随着法律法规不断完善,人们越发重视合同,合同出现的次数越来越多,正常情况下,签订合同必须经过规定的方式。拟定合同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林地租赁合同,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林地租赁合同1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经_______村村民代表大会一致通过同意将甲方_______山场小地名:_______杉木主伐后山场林地一块租赁给乙方经营,现就该林地经营权租赁的相关事宜订立如下条款,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林地概况:

该林地位于_______,林权执照:_______,编号:_______。面积:_______亩。所有权属村集体,四址界线:东:_______;南:_______;西:_______北:_______。

二、租赁期限、租赁款及其它

1、经营权期限为_______年(以一代林为准),

2、租赁款按标价每亩每年_______元,年租赁款为人民币元整(¥:_______元)。前五年实行一次性付清五年租金,五年后租金一年一付,交至该新造林木主伐完为止。

3、如甲方在_______年底该迹地未主代完,甲方在收取乙方第六年租金时按实际时间和实际数量减免一年,以此类推。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1、有权按时收取租赁款。(经营期内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取乙方的其它任何费用)。

(二)甲方的义务:

1、有义务协助乙方搞好林地四址确界与邻界纠纷等调处工作。

2、维护乙方经营的合法权益,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扰乙方自主经营销售。

3、乙方在申请林木采伐时,甲方应无偿提供有关手续、证照给乙方使用。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的权利:

1、有权经营林地、使用林地、种植林木及有权要求甲方履行义务。

2、有权无偿使用省道公路至现有林区公路及在林地内新开设公路等,甲方不得另行收取乙方任何费用。

3、乙方经营期内林地经营权、使用权及所造林木经营权、所有权和处置权均归乙方所有。由乙方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扰乙方经营销售。

4、乙方享有经营管理采伐四址内所有林木的合法权。

5、乙方经营内,经营权甲方允许乙方有偿转让、扩股、抵押、继承,受让人同等享有该合同的权力和义务。

6、在经营期内,有关林业的一切优惠政策由乙方享有。

7、乙方造林十年内如遇不可抗拒造成的自然灾害及火灾,甲方允许乙方重新营造一代人工林,林木所有权归乙方所有,且每年租金按本合同不变延续至重造林木主伐完为止。

(二)乙方的义务:

1、有义务履行甲方权利。

2、乙方租赁期满主伐完林木后山场迹地交还甲方,清山造林及一切费用由甲方负责。乙方所开设的林区公路无偿交回甲方使用。

3、按林业部门的要求搞好清山造林、护林防火、防盗和病虫害防治工作。

4、有义务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缴交税费。

五、山场四址内林木、林权、山权的一切纠纷都由甲方负责处理调解,如因山权、林权等纠纷所造的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给乙方。

六、甲方提供村民代表大会记录复印件一份,林权证复印件一份。

七、本合同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得违约,违者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代表签字生效。双方共同履行协议条款,不因甲乙双方代表影响本协议。

甲方代表人签章:乙方签字:

鉴证单位:

林地租赁合同2

甲方(发包方):(村集体经济组织全称)

法人代表: 联系电话:

乙方(承包方):(居住地址或单位全称)

姓名或法人: 联系电话:

为加快现代林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指示精神,按照《中共泰安市委 泰安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推进绿色生态泰安建设的实施意见》要求,从维护法律程序的严肃性、制约性,惩戒性和唯一排他性的根本要意出发,为确保发包方、承包方合法权益,在公开、平等、自愿的原则下,经甲乙双方协商,订立本合同。

一、承包经营标的甲方同意将下表所列的林地使用权及林木所有权发包给乙方。

四至东至: 西至:

南至: 北至:

承包费共计(大写)人民币 元,分 年交清,每年交纳 元。于每年的1月10日前一次性交清当年的承包费。

二、承包经营期限乙方承包期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权利、义务1、甲方享有下列权利:

(1)依法发包本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使用(或依法收回)的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

(2)监督乙方依照承包合同约定,依法合理利用和保护管理林木、林地资源。

(3)督促乙方植树造林,限定在 年内绿化所承包荒山并监督检查。

(4)监督、检查、制止乙方违反合同约定,损害所承包经营林地和森林资源的行为。

(5)依法依规督促乙方履行承包合同约定,按时足额缴纳承包费用。

(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权利。

2、甲方承担下列义务:

(1)维护乙方所承包林木、林地的排他性用益物权,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

(2)尊重乙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按合同条款约定进行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3)依照承包合同约定,为乙方提供生产、技术、信息等服务。

(4)按照统一规划或承包合同约定,组织落实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所承担的林业基础设施建设。

(5)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二)乙方权利、义务1、乙方享有下列权利:

(1)合同有效期内,在保护森林资源和生态环境的前提下,依法享有所承包的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自主经营权、产品处置权和收益权;除家庭承包方式外的其他承包方式依法享有继承权;并依法享有开发林地、发展林下经济的权利。

(2)所承包甲方的林地,在合同有效期内被依法征占用的,依合同约定依法获得补偿及社会保障费用。

(3)在承包经营期限内,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有权自主流转所承包的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

(4)有权依法制止(举报)破坏林地,毁坏林木,携带火 ……此处隐藏11688个字……

第一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保证经过法律所规定的合法程序,获得行使将该林地租赁的权利,有权作为租赁方合法地租赁林地,并向乙方及时提供相应的林地交务必准确标定山地范围界线。

2、有义务协助乙方到林业部门办理由国家林业局统一监制的《林权证》其它有关林地方面的报批手续,办证费用由乙方承担。

3、国家建设需要按照法律程序征用合同书中林地时,甲方应积极协助乙方向当地或上级政府办理各项补偿手续,以便乙方能得到充分有效及时补偿。

4、甲方不得干涉乙方合法经营管理。

5、协助乙方维护正常的经营秩序,如发生甲方村民或其他人员有碍乙方对项目正常经营开发,甲方有义务解决相关纠纷,确保项目建设顺利进行。

6、若乙方根据发展需要新增经营用地或资源时,比如宜林荒山、宜林荒地,在符合法规的前提下,甲方根据当时的情况比照上述条件满足乙方的要求,价格予以适当优惠。

7、本合同所签订的条款在承租期内,甲方始终为签约组织(合同中所列的村民委员会,尤其承担本合同中所有的出租方权利和责任,不受个人职务、村民委员会组织变更的影响)。

第二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应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该林地交付给乙方使用后,甲方不得干预乙方合法进行的建设、经营和管理。乙方开发经营的活动,必须在国家政策允许的法规范围内进行,否则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

2、乙方在租赁期内,可分租、分包、转租、转包给他人。

3、乙方在租赁期内依法合理开发、利用、保护林地资源。全面负责租赁的林地、森林资源保护工作,对森林的护林防火、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并投入相应的人员和经费。如因开发利用不当,管护无力,造成森林资源严重破坏及损害,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乙方因开发建设所需行政许可手续(如山内增建林业设施及开辟林道、防火带、低产林改造、更换高档树种、森林景观开发需砍伐树木、征占用林地等),乙方应按照规定报批,待批准后实施。林木(含所有松林及杂树)一次性转让费已于签约之日付给了所有相关农户,林木与村委会及村民无关。相关行政许可手续费用由乙方自行负担,甲方有义务协助办理。

5、乙方在不得破坏生态环境的前提下,可以开展多种经营争创实效,甲方不得干涉或阻碍。

6、乙方对该租赁林地有优先延期租赁和优先购买权。

7、乙方在建设和开拓经营中,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使用甲方所在村民劳务。

8、租赁期内,在乙方提供林权证办理抵押担保手续,乙方在抵押时,承担所有投资风险及法律责任,其贷款应全部用于该项目开发建设。

第五章租赁期满后财产处置

第一条租赁期满后租赁林地上面的现有林木等附着物,由于乙方在租赁和经营期内产生的增值或升值,属于乙方所有。

第二条乙方在租赁林地内所有新建各项设施及新造森林植被的增值升值,全部归乙方所有(国家法律规定的除外)。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延期租赁权。如他人租赁或租赁,必须经权威中介机构评估乙方资产净值,由新租赁或租赁按评估资产净值付给乙方。

第三条租赁期满后如无人租赁,乙方也不愿再续包,林地内所有新建设施等附着物由乙方自行处置,但不得破坏生态环境。森林植被必须符合_________年国家绿化的标准。

第六章合同书变更和解除

第一条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书面形式变更或解除本合同书。

第二条如有下列情况之一,甲方则有权书面通知乙方解除合同而不必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1、乙方不按规划实施,3年内不动工实施林业开发建设;

2、因遭受不可抗力或国家法律政策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导致本合同书无法继续履行。

第三条如有下列情形之一,则乙方有权书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而不必承担法律责任。

1、甲方严重违反此合同书规定,损害乙方利益。

2、因遭受不可抗力或国家法律政策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导致本合同书无法继续履行。

第七章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

第一条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书的约定,造成守约方无法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合同书,则违约方应向守约方赔偿损失。

第二条如果由于甲方的过失而致使乙方未按时使用该租赁林地,则本合同项下的租赁期限相应顺延,应支付乙方每亩壹佰元的违约金,并赔偿给乙方带来相应的经济损失。

第三条乙方如不能按时支付应付款项,超过双方约定的日期,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第四条如果由于签署和履行本合同书而发生的所有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章生效及其它

第一条本合同书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另全部合同书附件及法律手续齐备起生效。

第二条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协商后签订的补充合同书与合同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条附件作为本合同书不可分割部分,与本合同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条本合同书一式肆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一份报林业局备案。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林地租赁合同11

甲方: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

依照《合同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公开、诚信、平等、自愿”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林地土地承包事宜达成如下条款,以兹共同遵守。

一、甲方将依法取得在县乡(镇)村_村民组林地的土地经营权转让给乙方。

二、合同期限从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到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四至界限见附图

四、转让价格:本合同期限内按每亩元一次性结清。

五、结算方式:现金结算,甲、乙双方以收据为凭。

六、甲方转让的土地不能有任何争议、纠纷和债务。

七、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内享有独立的生产自主权、经营权及甲方享有的所有权利,但不能改变土地用地性质,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扰乙方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八、违约责任:上述条款是甲、乙双方在完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的,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借口违约,否则,单方违约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全部由违约方承担。

九、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报送主管部门备案一份。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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